马里

入境泰国24小时内须到移民局报到,否则罚


事情是这样的。

8月19日,汉老编正在办公室奋笔疾书,隔壁桌的瑶瑶……

柴副总编突然扭过头来问了一句:“老汉,你有没有听说过,入境泰国的24小时之内必须到泰国移民局报到,不然就要罚铢?”

“从来没听说过——怎么着难道巴育又出了个新规?那明天头条必须是它了……”老汉隔着工位之间的隔板踹了一脚正前方座位上的老黄。“你听说过?”

“没有,从来没有,柴瑶在梦游。”

“听说是只有清迈那边才有这规定,太变态了。刚才有网友私信来问——”柴说。

然后,她向我们展示了一条网友留言:

那是我到泰国几年来,第一次为自己是曼漂党而非迈漂党而感到庆幸。

接下来的时间中,泰国网编辑部里一些会泰语的编辑(当然不包括本渣)开始在网上寻找这条“法规”。

与此同时,我们也通过在清迈的朋友,试图核实这条信息的准确性。

结果,令人比UC标题还要震惊。

这条在中文网络世界中几乎从未出现过的法规,居然在泰语的世界中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其实际的规定,具体的细节,都比我们所预想的要更为严格。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一条“24小时报到法”的真实面目吧:

《泰国境内外籍人士居住地上报需知》

根据年外籍人士入境法案第38条规定,若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接待任何被允许入境的外籍人士入住,该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须在24小时内到当地所在移民局上报,若当地没有移民局,须到当地警察局上报。

若曼谷地区的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接待外籍人士入住,须到曼谷移民局上报。所有上报程序应按照规定操作。

接待外籍人士入住的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等填写TM.30表格。若在曼谷,须到曼谷移民局第一分局(ImmigrationDivision1),若在外地外府,须到所在当地的移民局办理。

移民局规定如下方案供有需要办理者选择,亲自带资料前往移民局办理、授权给他人代为办理、通过邮局寄件办理或通过网络在线办理。

方法1:亲自带资料前往移民局办理或授权给他人代为办理

实际办理人到指定服务窗口填写TM.30表格办理上报住址手续,请选择正常工作日前往办理。

方法2:通过邮局寄件办理

1)填写上报表格,上报人签字确认。

2)准备16.5cm×23cm的信封,贴上10泰铢邮票,上报者的收件地址须详细填写,以防移民局回寄资料时寄错。

3)将1)中的表格和2)中的信封放入挂号信封中,到邮局寄挂号信至以下







































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吗
白癜风如何治愈



转载请注明:http://www.rongweicar.com/lyjd/173.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