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

千钧棒美国以国家恐怖主义方式反恐只能


摘要

美国基本上是在用国家恐怖主义反恐,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效果,毕竟是灭了本拉登,这次又“消灭”了巴格达迪,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出于地缘政治目的在不断培养恐怖主义势力,比如造就了IS;另一方面造成某种极端势力在军事实力不对称的情况下以不对称的方式即恐怖袭击的方式来反抗美国,所以说,如果美国不放弃霸权主义,不通过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方式获得国际社会的合作来反恐,而是继续用国家恐怖主义的方式反恐的话,只能是越反越恐。

近日一则轰动性的消息是,美国总统宣布美军消灭了全球臭名昭著的“伊斯兰国”ISIS恐怖主义头目巴格达迪,而且是在美军零伤亡的情况下实现的。

10月27日,俄罗斯卫星新闻网报道称,美国总统特朗普公开表示,美国特种部队刚在叙利亚东北部实施了一项充满危险的行动,消灭了“伊斯兰国”的头目巴格达迪。

特朗普还特意强调,虽然此次军事行动危险重重,但美军特种部队在击毙巴格达迪与其大量手下的恐怖武装分子时,没有任何人员受伤,还顺便释放了11名儿童。

特朗普甚至还得意洋洋的描述了当时的情景,称“巴格达迪当时企图藏在地下隧道内,最后走投无路时才使用炸弹腰带自尽。巴格达迪临死的时候像一个懦夫,一边跑一边哭哭啼啼。”

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无论“伊斯兰国”曾经是美国利用来搞乱叙利亚的工具也好,后来又曾经与美国敌对也好,消灭巴格达迪都是一件大好事,问题是美国已经多次宣布“已经消灭”巴格达迪,根据俄罗斯的统计,这应该是第十一次宣布了,这件事到底真的假的?

这不由得让人们联想起中国过去的一些事。

解放前,国民党的一家报纸准备刊登一则新闻,标题是《匪首贺龙昨日被活捉枪毙》。一位编辑在编稿时,有意在“被”字前加了一个“又”字,便成了《匪首贺龙昨日又被活捉枪毙》。

根据有限的统计,在当年国民党的媒体报道中,包括毛主席、周总理、朱老总在内的领导人每位之前起码都被国民党“击毙”过几次到几十次,高级军事指挥员都得被“击毙”十次以上,刘伯承元帅更是被“击毙”了五六十次。

而近几年来,美国和韩国的媒体也经常多次“炮决”和“犬决”朝鲜的国家领导人,结果没多久人家就出现在公众场合。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又被击毙”、“又被炮决”和“又被消灭”是什么意思,谁都明白。

于是,我发现,美国佬以及跟美国沾边的国家或者是势力,都具有这么一个特点,就是喜欢吹牛,而且讲假话的时候脸不变色心不跳。

听特朗普描绘的情况,“巴格达迪临死的时候像一个懦夫,一边跑一边哭哭啼啼。”这怎么听都像一个故事大王在讲故事,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会这样?反正据说巴格达迪引爆炸药自尽已经尸骨无存了,已经无法验证,不管你信不信,反正特朗普信。

不管是特朗普为了给自己的连任扩大支持率的造假也好,或者说是他的亲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造假也好,或者说为了鼓舞士气和让美国人把注意力转移到国外也好,或者说他们消灭的只不过是巴格达迪的替身也好,反正消灭巴格达迪是一件好事,我们就姑且相信特朗普一回,相信这第11次“消灭”是真的消灭吧。

问题是,巴格达迪刚刚被“消灭”,新的“巴格达迪”又出现了。

根据俄罗斯塔斯社11月4日报道,11月1日马里的一个军队检查站遭到袭击,有53名军人和一名平民死亡,这是巴格达迪被“消灭”以后,IS的第一次发动大规模袭击。

10月31日,IS网站宣称已经有新的首领接替巴格达迪的位置,,据称他的名字叫库莱希,在他接替巴格达迪以后,就开始了针对美军的袭击,据悉在美国驻伊拉克大使馆附近已经发生了多起爆炸事故,而且这次马里的袭击也与他有关。

这给人们一个印象,美国的反恐,是越反越恐。

所谓的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只要是具有上述特征的主张和行为,无论其针对的是西方国家还是非西方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不喜欢的国家。都应该被认定是恐怖主义行为。但是美国出于狭隘的国家利益和国家集团利益,偏偏在这个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只要针对的是美国和西方国家,不管其如何事出有因,都是“恐怖主义”;如果针对的是非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和俄罗斯的恐怖袭击,西方国家就会认为不是恐怖主义而是“人民起义”。

更可怕的是,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正在奉行一种国家恐怖主义政策。

关于国家恐怖主义,联合国在《关于“反人类和平安全犯罪”》的草案法典中,体现了有关国家恐怖主义含义的内容:

上述条款反映出了有关恐怖主义蕴义。草案法典的第6条也清楚描述了国家有可能采取恐怖主义行动。按此草案法典,国家可以被认为进行恐怖主义活动犯罪,显然这里是有国家恐怖主义了。

国家恐怖主义概念最早出现在年《人权全球宣言》第30条中;年《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盟约》第5条中;年《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5条中。所有这些条款规定都很相似。例如第30条中写道:

有一点可以确定,以上所提文件的条款均是既承认个人也承认国家恐怖主义的。据此,在个人与国家代理人参与的被称为恐怖主义的行为之间在文本中是一视同仁的。

从这些年来美国的所作所为中,的确具有国家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

一、为了地缘政治培养颠覆或者说侵略势力,或者是与其他大国争霸,在另外一些国家培养和支持具有恐怖主义特点的组织,最后尾大不掉,疯狗咬了狗的主人。

年,沙阿(伊朗君主)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领导的伊朗君主立宪政体在过程中被推翻,阿亚图拉(革命领袖)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成立了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共和国。由于亲美的巴列维政权被推翻并且伊朗从此奉行反美的政策,美国视伊朗为眼中钉,于是支持萨达姆发动“两伊战争”并且纵容萨达姆领导下的伊拉克在战争中对伊朗使用化学武器。

如果说塔利班和基地组织的产生一开始还属于美国出于对付苏联对阿富汗的侵略的产物的话,那么“伊斯兰国”IS一开始就具有恐怖主义的所有特征。但是美国出于推翻叙利亚合法政府的目的,支持他们,直到IS斩首西方人士造成西方世界的不满以后,美国才被迫清理门户。这符合第4条,这与之前的绕过联合国发动南联盟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一样,都是“为政治目的,武装从一国领土入侵另一国领土”。

在年前后,美国策动、支持和操纵了一批国家的颜色革命,给这些国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动荡。这符合第5条,“由一国政府支持或执行造成另一国的内乱纠纷,或者该国当局对组织造成另一国的内乱纠纷予以容忍的”。

美国最经常的做法是,出于政治目的支持其他国家尤其是非西方国家的恐怖主义,称是“起义”。最典型的是疆独、藏独等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在中国制造的一系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恐怖主义事件(除了昆明“3.01恐怖袭击”以外)都得到了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的支持。这符合第6条,“由一国政府支持或执行的对另一国的恐怖活动,或者该国当局对组织造成另一国的恐怖活动予以容忍的”。

本来,恐怖主义和霸权主义是孪生怪胎,并且是互为因果,要根治恐怖主义需要全球合作综合治理,但是美国挂“反恐”的羊头,卖“霸权”的狗肉,小布什威胁全世界:要么和恐怖分子站在一起,要么与我们美国站在一起,不反省美国在与不同国家、民族、宗教、教派相处中欠妥之处而加以改正,而是凭借美国的实力,打压一切的不满,结果导致一种扭曲的反抗,那就是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

还有,本来很多由美国发动和领导的所谓的“反恐战争”,打的往往是“消除人道主义危机”的旗号,而在伊拉克战争中造成60万平民死亡(美国《纽约时报》报道),当时萨达姆的罪状之一是种族灭绝罪,而美国造成的人道主义危机比萨达姆造成的严重得多。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美国基本上是在用国家恐怖主义反恐,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效果,毕竟是灭了本拉登,这次又“消灭”了巴格达迪,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出于地缘政治目的在不断培养恐怖主义势力,比如造就了IS;另一方面造成某种极端势力在军事实力不对称的情况下以不对称的方式即恐怖袭击的方式来反抗美国,所以说,如果美国不放弃霸权主义,不通过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方式获得国际社会的合作来反恐,而是继续用国家恐怖主义的方式反恐的话,只能是越反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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