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

用腐烂的棺木治病说中医


这是一个真实的医案!

大家都知道强直性脊髓炎是不治之证!

在我老家农村,一个村里有三个人得了强制性脊髓炎,在原来农村物质条件极差的年代,医疗资源更是稀缺。更何况这种不治之证!大部分患者都是死抗!也不知从哪里讨来的偏方!坟墓下棺材的土煮水喝可以治强制性脊髓炎。这三人于是在农村有人迁坟时,取了棺材下的土,煮了水喝!竟然喝好了两个!

这还真是奇迹!就是现在医疗水平极高的今天!3个人竟然两个人能痊愈!医院能治愈这个疾病!她的治愈率也是极高的!更何况就是今天,医院也不敢保证能治愈!

我看到刘力红所著的《思考中医》19页廖老治骨癌的经验。和此医案可谓是殊途同归!

骨癌在所有的癌症里,疼痛是最剧烈的。而且这个疼痛往往很难止住,就是用上麻醉剂,效果也不见得理想。而廖老对这个疼痛有个撒手锏,虽然骨癌最后不一定都能治好,但是,这个疼痛却能很快地消除,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病人的痛苦。廖老用的是什么药呢?就是在一些草药里面加上一味特殊的东西,然后煎汤外洗患处,洗几次以后疼痛就能逐渐消除。这味特殊的东西很灵验,加上它就很快止痛,不加它完全没有这个效果。得其用者,腐朽亦能神奇。这样特殊的东西是什么呢?就是棺木的底板上长出的一种东西。过去人死了,用的是土葬,把尸体放在棺材里,再埋在土里,埋下去以后,这个尸体就逐渐腐烂,腐烂的这些东西就往下渗,渗到棺木的底板上,连同木质一同腐坏,上面这个东西就是感受这个腐气而生的。大家可以闭目沉思片刻,在所有的腐气里面,还有比人的尸体腐臭更厉害的吗?所以,说到腐字,应该到这里就打止了。既然这个东西是感受这样一个腐气而生的,那么,按照上述《内经》的教言,它与肾的病变就有一种非常特殊的亲缘关系,所以,用在骨癌上有这样特殊的疗效。后来我问廖老,是谁告诉您用这个方法的?廖老也说不出所以然,这个方法既没有传承,也没有理论的依据,廖老只是觉得骨癌是个怪病,而上述这个东西也是个非常的东西,那就以怪治怪吧,可万没想到有这样好的效果。

《素问·金匮真言论》上说:

“北方黑色,入通于肾,开窍于二阴,藏精于肾,故病在溪,其味咸,其类水,其畜豕。其谷豆。其应四时,上为辰星,是以知病之在骨也。其音羽,其数六,其臭腐。”肾家的臭是腐,所以,凡属腐烂一类性质的病变都与肾相关。

当我将上面的那段经文翻给廖老看时,廖老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又是《内经》的东西。上述这两个事例,虽然都比较特殊,但,都可以从《内经》里面找到教证。当然,这个过程是被动的,事情发生了才去找依据,但这个被动的过程让我们感受到了经典的内涵,经典的潜力。让我们对经典的每一句话都感到不可小视,如果我们对经典建立了这样的信心,然后变被动为主动,利用经典去主动思考一些东西,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所以,我坚信,我们从《内经》里面,必定能够找到解决艾滋病的方法。

后来我看到《刘方柏疑难证治二十法》十五、以毒攻毒法—谈平面扩散思维。

以毒攻毒法力专效宏、斩草除根的特殊功效,决定了它在临床的独特地位。而其作用面窄,注意事项特多,又决定了其使用严重受限的临床境遇。这种地位独特和受限境遇间的巨大差异,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研究空间。

以毒攻毒法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治法,其始初是受“以类求其类"的哲学思想启发而提出的。故东汉王充在其《论衡》眼毒篇中有”以类治之也,夫治风用风,治热用热,治边用蜜丹”的提法。而“以毒攻毒”一词,在魏晋南北朝时即以同义词“以毒攻毒”出现在书面上。如当时翻译佛经《乐璎珞庄严方便品经》时,翻译家们就有“犹为蛇所蛰,以毒灭于毒。欲瞋亦复尔,亦以毒除毒,如人为火烧,还以火灸除”的译句,这里的“以毒攻毒”,就是后世医家们采用的临床大法之一的“以毒攻毒”法。

以毒攻毒指采用有毒的药物(临床多集中数味毒性较强的药物于一方),以药之毒攻病之毒的方法。它在对一些毒病、大病、危病、重病、难病和顽症的治疗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中药中毒屡有报道,中药毒性作用不仅引起医学界的高度重视,甚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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