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与会徽
本会由在马里居住、工作、经商的华侨华人自愿组织并经驻在国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的华人民间团体组织。本会命名为“马里华侨华人联合总会”(简称华联总会,法文名称为AssociationdesRessortissantsChinoisauMali(简称ARCM)。
会徽由中国长城和马里地图构成,外圈为中法文的组织名称,中间为组织的缩写字母,代表马里华侨华人团结一致,携手共进。
二、宗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里大使馆的关心指导下,旨在:
1、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加强与马里人民的友好关系,促进马里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
2、加强法制观念,遵守驻在国法律,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3、促进在马里华人之间的友谊、团结和互助合作,以期发挥团体力量,争取共同福利;
4、联结会员间融洽的同胞情谊,开创和睦、友爱的大家庭环境。
三、任务
为实现上述宗旨,本会员有下列使命:
1、促使在马华人最大限度地就业工作或开辟自己的事业;
2、改善在马华人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及地位;
3、促进中马友好合作关系和文化交流;
四、入会条件资格和方式
1、合法居留马里的爱国华人,享有公民权利,品行端正,年满十八岁,不分性别和地区;
2、认同本会宗旨,遵守本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3、热衷于华人联合总会事业,定期参加本会活动,承担会员义务。
五、会员的权利
1、正式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正式会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享有向总会提出请求帮助的权利。
六、会员义务
1、承认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并自愿加入本会;
2、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3、自觉遵守当地法律和本会会贵,互相尊重,搞好内部团结,维护本会的名誉。
七、会员的奖惩
1、理事会将对华联总会事业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会员,通过决议给予不同的嘉奖;
2、理事会对于一切违背总会宗旨和违反会员义务者进行批评处罚,对范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者进行除名处理,直至送交当地执法部门并报告中国大使馆。
八、组织机构
设理事会
九、财政
1、设有财务出纳和财务监事
2、所有财务支出和票证均有会长和财务出纳签字,年末作出财务报告,报大会批准。
十、会费
会费为每人每年2万西朗
本会章与会规由第一次理事会多次讨论通过,最终解释权归华联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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